《沙头角林场桐华大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7年3月29日列入《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盐田区第一批计划》。经区政府同意,现对该更新单元更新方向等进行修正公告。
《沙头角林场桐华大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盐田区 | 海山街道 | 沙头角林场桐华大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善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347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7年4月29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件: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林场桐华大厦片区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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